領導者的態度和行為確實不是難以學習和實踐的難題。實際上,很多人都可以通過學習和實踐成為優秀的領導者。然而,在商業環境中,我們發現很少有人能夠自發地進行這項實踐。
其中一個原因是,權威在商業環境中往往被視為命令與操控下屬的能力,以及做出所有困難決策的能力。這種權威有時被稱為“管理者的絕對權力”。
這種絕對權力的管理者認為自己“全知全能”的態度可以有效支持、促進工作小組的運作。然而,這種態度同時也削弱了潛在團隊領導產生的可能。團隊領導者的決策力或掌控性是重要的,但對于團隊來說,信任、互相依賴和艱苦工作的風險同樣重要。
如果總是由領導者一錘定音、事事做最終決策,那么團隊成員就不會有機會承擔沖突、信任、互相依賴和艱苦工作的風險。我們也不能保證領導者“從不犯錯”。
因此,將一個團隊從潛在團隊轉變為真正的團隊,需要領導者舍棄一些掌控權,也就是說他必須承擔一些真正的風險。
當然,簡單粗暴地把所有的決策權釋放給潛在團隊的成員們是不夠的。真正的挑戰在于:領導者必須只在團隊準備接收和使用自由決策時,最大限度地放棄決策空間。
過多的指令會扼殺成員的能力、主動性和創新力,但過少的引導、指示和規定也會導致同樣的后果。因此,領導者需要在給予自由決策權的同時,提供適當的引導、指示和規定,以確保團隊能夠有效地運作并實現目標。